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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违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11件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典型案例之七: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湖南省临武县锰渣场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原始记录序号 1982 · 审理法院未载明 · 审结日期未载明

案件全部字段

原序号
1982
环境案件判定
判定依据
原文同时载有环境对象与侵害/违法行为
案件结果分类
结果未载明
案件结果摘要
未载明
判决罪名
未载明/不适用
利益相关方类型
检察机关
社会组织参与
湖南省
市/州/盟
未识别
县/区/旗
院督促整治湖南省临武县
生态地区
长江
跨地区案件
跨地区范围
未载明
审结日期
未载明
年份
未载明
审理法院
未载明
案由
行政>行政主体>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 行政>行政行为>其他行政行为;
审理程序
未载明
文书类型
未载明
参照级别
其他
案件字号
未载明
法院级别
未载明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终审结果
未载明
审理法官
未载明
代理律师
未载明
代理律所
未载明
审理经过
未载明
辩方观点
未载明
法院查明
未载明
法院认为
未载明
裁判结果原文
未载明
诉讼请求
未载明
争议焦点
未载明
裁判要点
未载明
来源文件
【北大法宝】目录列表 (2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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